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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一、合同签订前应注意事项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首先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p>第二,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p><p>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另外,还要注意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 二、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时,除了在签订二手房合同前,要对该房产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外,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另外,要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房屋转卖是否有约束条件;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价款。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入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p>
2011-12-28 21:27
答 : 委托书 可以的 哇 好多人
2011-12-28 21:25
答 : 这是什么情况 怎么五年了还没办理产权 这样的话 是有法律效力的啊
2011-12-28 21:24
答 : 该退 则退 何为该退? 自己把握。。
2011-12-28 21:22
答 : <p>简单的说 就是 前景 价值</p>
2011-12-28 21:20
答 : 现在好像只有房本了吧
2011-12-28 21:19
答 : <p> 买卖合同公证。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交易一方为境外人</p><p>委托公证。主要指上家或下家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公证手续。</p><p>贷款合同公证。境外人在上海购房如需贷款,则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p><p>赠与公证。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种赠与方式,即业主自愿将房屋赠与他人,并要求将房屋产权人名字进行更改</p><p> </p>
2011-12-28 21:18
答 : <p>误区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p><p>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p><p>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p><p> </p>
2011-12-28 21:17
答 : 这个问题很长时间了哇 现在已经又紧起来了
2011-12-28 21:11
答 : 对 还可以抵押 商贷
2011-12-28 21:10
答 : 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到你缴纳公积金数额的限制,也与你是否夫妻是否都缴纳有关
2011-12-28 21:09
答 : 最好 是一套村证的 一套市证的 这样的话 算首套 两套市证的话 也可以 一套你的名字 如果孩子18了可以另一套是孩子的名子
2011-12-28 21:07
答 : 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由经纪机构通过市建委网站专有窗口登录并网上提交买方的家庭基本信息,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个人页均为复印件。市建委是和民政局、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系统、地税等多部门系统联网的,买方名下的所有商品房都可查询出来,如超过限购政策的标准审核是不予通过的,因此也不能进行下一步的房产过户。如想审查名下是首套住房或者二套住房,只能在审核通过后在过户大厅交税时才能查询的到。
2011-12-28 20:58
答 : 现在 都是提前 时间就是金钱嘛
2011-12-28 17:07
答 : <p>你是善意第三人,房子纠纷是房东的事,你是正规手续完成得来的房子,和你没关系。换锁是违法的,你可以叫保安、物业临时解决</p>
2011-12-28 16:58
20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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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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