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 近年来,“群租”行为,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攀高和房租的不断攀升而形成一种态势,尤其是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群租现象越来越普遍。“群租”行为影响了小区内正常住户的生活,也导致了其生活支出的增多,因而所引起正常住户的强烈不满也属情理之中。尤其是“群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比如上下搭铺,乱拉线路,电线老化裸露,没有足够的消防设施等,而且在租赁过程中,由于多人居住,卫生、治安等问题较为突出,“扰民”现象严重。正是由于“群租”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上海加大了对“群租”行为进行规范和查处的力度。群租问题目前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逐渐由社会问题演变成法律问题。 但是在法律层面来看,由于目前尚无立法,现有的规范效力位阶比较低,且群租问题背后的法律意义究竟是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以至于在治理过程中产生不少矛盾。城市群租问题逐渐引起了法学界学者的重视,从法学的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但群租问题仅仅通过民法、行政法或环境法等部门法的框架内研究而未上升到法理学的层面,难以发掘出群租现象背后的实质问题,并造成了执法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势必会影响对该问题的司法与执法。房屋租赁关系本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相关的问题可以在私法的领域内调整。但是当下,一方面由于代表公权的行政权的扩张和膨胀,公权越来越深入到私权领域: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的需要,合意性的私权又应该受公权的干预。 本文在现有文献基础之上,在私法领域的框架内围绕生存权和相关民事权利,对群租者群租行为的法律内涵予以探究。在界定了群租行为的私权利属性之后,在权利冲突理论的框架内,通过权利位阶理论对生存权与休息权进行了分析,在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及其解决的机制内,对执法机关治理问题划定了界限以及特定情况下对群租治理的必要性、合法性分析。
2014-01-23 14:28
答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禁止“群租”,提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政府的最低标准,同时规定房东不得在租约期限内解约、涨价、出售房屋。 《办法》规定,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2014-01-23 14:27
答 : 政府不断提高居民收入,说未来五年要让民众收入每年增加百分之15(如无记错),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 房价与居民购买力成正比,当居民收入不断上涨,房价水涨船高就成为必然。ZF目前的调控,无非就是集中在一二线几十个城市,其他普遍3千到5千,甚至6、7千一平米的地方,其实真不能算高。以全国农民工工作暨家庭服务业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见2012年02月29日四川新闻网)透露出的信息,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数25278万人,农民工月均收入突破两千元大关,达到2049元。按此计算,一对农民工夫妻年收入49176元,再按国际通行以及最近网民热炒的“总理房价”的计算方法衡量,房价收入比6倍之内为合理,则一对农民工夫妻6年总收入295056元,足可买一套单价4000元以内的两房75平米的小户型,这在全国绝大部分地方都能买到。 从经济学和经济规律来看,楼市未来走向肯定与购买力相关。目前楼价虽然好像与购买力脱节,但经济规律又有一样,就是投资是要看前景,如果预期未来购买力会较快速增长,可能不需两三年,购买力就会追上楼价,与楼价相适应。就好比股市中,高增长的公司就值得拥有高市盈率,股价也高。回到你的问题,就要看你相不相信未来购买力(居民收入)会较快速增长,如果你认为未来居民收入会较快速增长的话,再如果大部分人也持这种看法的话,那麼楼价会怎麼样不是很清楚吗? 当未来五年民众收入翻番,那时候,房价肯定会比现在的价位高。
2014-01-23 14:26
答 : 1、婚前写女方的名字,那房子就是那个女方的。 2、婚后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话要平分。
2014-01-07 13:40
答 : 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产权是否可靠: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包括面积、地址及标准价房的分配比例。同时,还要验看正本、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此外,还要知晓二手房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的不同牵涉到成交过程的复杂程度,也牵涉到买房收益的分配问题,最终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2、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需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及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的分配办法,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是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买主应当对此有所了解。此外,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上述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这种公房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 3、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需注意是否占用公共空间,是否有改动过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有牵涉到面积计算的结构改动,在购买时应该将这些因素考虑到,并将额外增加的面积刨除在房价计算之外,当然了,这需要和房主具体协商了。 4、确认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买主还需了解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5、认真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注意户型是否合理,管线是否太多,二手房是否带装修,另外,还要所要房屋的内部结构图,以便日后装修。 6、查询物业的管理水平,包括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水准、保安、保洁、绿化的水准及基本生活设施的管理。 7、考察房屋的市政配套:主要包括水、有线电视、供电容量、电线、电话线、煤气、天然气、热水、暖气。
2014-01-07 13:21
答 :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014-01-02 17:32
答 : 固定利率房贷最大的好处就是利率不随物价或其他因素变化调整。但固定利率因为是借款人提前锁定的加息风险,所以常比基准利率高出一定的百分点。
2014-01-02 17:31
答 : “调控目标设定过于简单化”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表示,今年初包括近年来的房地产调控,都是从需求和流通端来调整房价,对整个房地产业的认识出现了严重偏差。简单确定一个房价上涨目标有必然性,也决定了难以完成。 刘元春认为,相应的利益集团不愿从根本上来解决房价问题是关键。比如从土地供应这个源头来解决。 “设定目标错了,实施的工具也错了,最后就会出现这样的偏差。所以年年调控年年涨,年年问责年年无人负责。”
2014-01-02 17:24
答 : 公积金最多贷款50w(夫妻双方共同贷) 而且公积金的贷款的话,首付要3成的。
2014-01-02 16:48
答 : 户口进大连有四种办法 一:找一个可以接收你的单位,并且这个单位有集体户口.然后把户口落到单位里. 二:购买一套80万的住房,在付完全款后,户口就可以落进来了. 三:找一个大连的对像,从登记之是算起.8年后你就可以落户大连了. 四:如果你认识有相当权力的人,当然上述的问题可以不必考虑.
2013-12-27 13:54
答 : 现在不叫暂住证了,叫居住证,带上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你的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到房产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
2013-12-27 13:34
答 : 主要从4个方面推进: 一是统筹建设。从2014年起各地将廉租房建设计划(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统一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此前已经列入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纳入公租房进行管理。 二是统一受理。由各地整合原有的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方便群众申请,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统一轮候规则。各地根据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轮候排序的规则。当然,原廉租房保障对象的需求要优先满足。对已经建成的,或者在2014年以前已经立项正在建设的廉租房,要优先用于解决原来廉租房对象,剩余房源才作为公租房安排使用。 四是完善租金定价机制。公租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并轨运行后住房保障力度、政策优惠力度都不会减弱 并轨后住房保障投资力度不会减弱,地方政府投资和中央投资补助资金不会减少。 一是地方政府将原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调整到公租房建设;廉租户在市场上租赁住房享受的租赁补贴继续发放。 二是中央补助这一块,并轨后财政部继续对地方公租房建设以及租赁补贴进行补助,原由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廉租房建设补助投资也不会取消,而是调整用于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中央补助继续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
2013-12-16 23:08